九類危險貨物分類
來源:廣東危險品包裝袋廠 發布時間:2020-11-24 點擊:2450
《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》(以下簡稱《國際危規》)按其主要危險類型將危險貨物分為九大類,各大類分為若干小類。也可稱準項。具體分類如下。
第1類——爆炸品。
第1.1類: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。
第1.2類:具有拋射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。
第1.3類: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或較小拋射危險或兩種危險兼有,但沒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。
第1.4類:無重大危險的物質和物品。
第1.5類:具有整體爆炸危險但極不敏感的物質和物品。
第2類——氣體:壓縮、液化或加壓溶解的。
第2.1類:易燃氣體。
第2.2類:不燃氣體。
第2.3類:有毒氣體(有毒氣體如果是易燃的,則歸入第2.1類)。
第3類——易燃液體。
第3.1類:低閃點類液體。即閉杯試驗閃點低于一18℃的液體。
第3.2類:中閃點類液體,即閉杯試驗閃點為一18~23℃但不包括23℃的液體。
第3.3類:高閃點類液體.即閉杯試驗閃點為23~61℃但包括61℃的液體。
第4類——易燃固體或物質。
第4.1類:易燃固體。
第4.2類:易自燃物質。
第4.3類:潮濕時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。
第5類——氧化物質(氧化劑)與有機過氧化物。
第5.1類:氧化物質(氧化劑)。
第5.2類:有機過氧化物。
第6類——有毒的(毒性的)物質和感染性物質。
第6.1類:有毒的(毒性的)物質。
第6.2類:感染性物質。
第7類——放射性物質。
第8類——腐蝕性物質。
第9類——雜類危險物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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